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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质押典当设定时注意事项
2016-07-17     点击量:3581     来源:圣鑫典当
        物资质押风险监控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个体工商户和典当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时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转移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如下条款: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内容时,当事人可以时候补正,不能宣告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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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权自质物移交给典当行占有时设立。因此只有个体工商户将出质的动产移交以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才能取得质权。在质押期间,典当行业必须控制抵押物的占有。对于动产质押中标的的物转移占有要注意以下几点:1、标的物的占有转移不是物资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是质权设立的条件。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质权不成立,由此给典当行造成损失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3、个体工商户代典当行占有质物的,质权没有设立。4、因不可归责于典当行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典当行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5、个体工商户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6、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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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抵押合同一样,典当行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个体工商户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如果违反该规定,则约定的“流质条款”无效,但不影响质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根据《物权法》的固定,个体工商户与典当行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最高额质权除适用动产质押的有关规定外,参照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典当行当铺:http://www.cdsxd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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